●2006年9月3日晚8时左右,两位女孩在花园南路非机动车道上行走时,其中一人不慎坠入一无盖窨井,嘴部受伤严重。
●2006年10月9日傍晚,居住在表壳厂家属院的一名2岁男孩掉入胡同口处的窨井内,幸被一位老人及时救起。
●2008年7月21日21时,一位七旬老翁坠入兴华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北约200米处的无盖窨井内,身体多处受伤。
●2008年9月2日21时,市民崔先生在卫育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附近接电话时,掉进一个2米多深的窨井内,身上和面部多处擦伤。
●2009年3月30日20时,后菜市街和花园路交叉口一个窨井盖被盗,李女士骑三轮车经过时陷入其中,她被甩出2米多远,脸部擦伤。
●2009年5月20日早晨,一名女孩骑着自行车行至北关街与聊堂路交叉路口时,自行车栽入无盖窨井,女孩受伤。
●2009年6月3日22时,市民金先生跌进军分区招待所门前的无盖窨井,身上多处受伤。

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,聊城的城市面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。街道上、小区内一个个窨井设施也组成一道独特的风景:有圆形的、方形的,有高出地面数厘米的,也有低于街道数厘米的,有铸铁的、有水泥硅塑的,还不时见到一个个因窨井盖破损、丢失,窨井洞口大张的……
近些年来,因窨井盖破损、丢失,行人跌入窨井被摔伤、财产受损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、电视。一个小小的窨井为什么频频伤人,该谁来管理,又该谁为伤者负责,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。
又见窨井伤人
11月10日晚上7点,市民王女士和13岁的儿子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去办事,走到向阳路西侧、距东昌路约200米左右时,因为没有路灯看不清道路,孩子的自行车不慎跌进一个窨井内。
孩子被摔在地上,嘴上鲜血直冒,看到孩子被摔伤,王女士心疼不已,急忙将孩子送到了医院。经医生检查,孩子的3颗门牙被摔掉,医生建议王女士去找回孩子摔掉的牙齿,看能不能进行再植。
王女士焦急地在窨井附近找到了孩子的牙齿,心疼得直掉泪。医生为孩子实施了牙齿再植手术,用牙箍对伤牙进行了固定。医生告诉王女士,再植牙齿能不能成活,还要等一个月后才能知道,万一牙齿不能成活,还要再安装假牙。
“一想到孩子今后可能带着假牙生活,我就心疼得不行。”王女士眼中含着泪说,作为母亲,一定要为孩子讨一个说法,也避免其他人再遭伤害。
两天后,肇事窨井被盖上。11月23日,王女士和窨井的管理单位也取得了联系。管理单位支付给了王女士的孩子2000元钱的治疗费和营养费,并答应今后孩子如果需要安装假牙,费用再另行协商。
王女士对管理单位的处理结果还是满意的。
出事谁来负责
但许多类似的受害者,并没有像王女士那样能得到赔偿,不但要忍受伤痛的折磨,还要蒙受经济上的损失,究其原因,就是不知道该谁为肇事窨井负责。
聊城市政管理局宣传科科长路延民介绍,街道路面上的窨井,有排污井、阀门井、电缆井、闸门井等多种功能,除了市政管理局外,其产权单位还包括自来水公司、供电、热力、公安等19家单位。
对于这些窨井的管理,市政管理局按照“产权单位负责、市政部门协调”的管理原则。市政管理部门组织了三十多人的巡逻队伍,以东昌路为界分为两组,对市区道路上的窨井进行巡视,发现井盖缺损的,按窨井产权协调19家单位及时进行修补。对这些单位,市政管理局没有隶属、管理职能。
“发现了缺失的井盖,我们也想及时给补上,但窨井盖的规格很多,我们也无能为力。”聊城市市政市容管理督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翟明介绍,有的窨井盖缺损无人管理,只要确认是无主窨井,他们会协调养护所进行填埋,保护行人的安全。
因为窨井的责任单位多、一井多用等原因,事故发生后,各责任单位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多有发生,给受害人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。
几个月前,裤子大王门前、柳园路西侧人行道上的一个窨井盖丢失,一位骑自行车路过的女孩不慎摔倒,腿部受伤较重。但因为这个窨井一时找不到责任单位,女孩流着泪想要讨个说法,结果却是不了了之。
“井盖没了好长时间没人管,后来不知谁压上了一块水泥板。”11月24日,附近做生意的一位妇女说,好多人见了这个敞着大口的窨井都绕着走。
柳园办事处王天甫社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窨井归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所有,他们已经通知了该开发商。
路延民介绍,按照相关规定,井盖上应标明窨井所属单位,以便缺损能及时修复。而且,如果井盖缺失后受害人无法辨别责任单位是谁,理赔无疑是难上加难。
据了解,一些在小区范围内的窨井盖缺失,按归属应该由小区物业或社区负责,但物业绝大多数没有窨井盖的储备,单独购进或加工少量的窨井盖又十分困难,如何及时修补成为难题。
井盖哪里去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路面上的窨井盖多数已经更换成了硅胶、水泥或复合型的,但像供水的闸门井等窨井井盖,还是以铸铁的为主。
铸铁的井盖最容易被盗。聊城水务集团干管处李处长介绍,他们也组织了巡逻人员,但有可能巡逻人员刚检查过去,小偷就开始实施盗窃,“现在一块井盖的造价四五百元,丢了很可惜。”
“卖废铁,一块铸铁井盖能卖到一百多元。”受利益驱使,有的不法分子趁着夜色,将魔爪伸向了井盖。
“他们白天一般先踩点,凌晨人少的时候作案。”阳谷县建设局一位姓尹的负责人曾告诉记者,作案人有的直接将井盖撬下,然后装车;也有的将机动三轮车停在窨井上方,蹲在那里假装修车,实际上用拴在车架上的倒链偷盗井盖。
记者随机在建设路一家回收站悄悄观察,没有看到回收的窨井盖。该回收站负责人张静昌介绍,收购窨井盖之类的市政设施是违法的,没有人敢冒险收购。
让记者不解的是,假如回收站都不收购井盖,不法分子盗窃的井盖流向了哪里呢?
对偷盗井盖的行为,人们向来是深恶痛绝的,执法机关也予以严厉打击。
记者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2004年下半年,东昌府区农民许某与张某结伴到城区拾破烂,看到路上不少井盖是铸铁的,便萌生了偷盗井盖的想法。
自2004年10月开始,两个人常趁着夜色偷盗,共偷盗窨井盖7个,卖得赃款540元。2006年5月,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二人进行了公开审理,许、章二人分别被判处4年零7个月、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记者注意到,法院对偷盗井盖的许、章二人,量刑不是按照一般的盗窃罪,而是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严厉惩处,从而看出执法机关对打击盗窃井盖行为的决心。
聊城市政协委员陈义华建议说,在对不法分子严厉打击的同时,加强对回收站点的监管也十分必要。回收站点收购井盖,是一种销赃行为,也应该进行严厉打击。
“杭州市就对收购井盖的回收站,实行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。”陈义华说,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。
监管还需法规陈义华建议,如果条件允许,市区的窨井盖应该全部更换成没有回收价值的硅胶、水泥或复合型的井盖。
但因为窨井的所属单位较多,没有指定的单位统一进行指挥、协调,再加上更换井盖需要大量的资金,全部更换成无回收价值的井盖,实施起来难度很大。
相比较而言,建立一套合理的监管机制和地方法规,更能促进窨井的管理。路延民介绍说,针对窨井管理,济南市和淄博市就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规。
济南市要求井盖的所属单位在接到井盖丢失的投诉后,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予以修复,否则要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因修补不及时,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市民李先生说,聊城也应该像济南、淄博一样制定相关规定,指定一家能协调、监管、处罚19家窨井责任单位的管理部门,对一些反应迟缓、推诿扯皮的单位实行严厉处罚,这样能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,对窨井的巡查、维护更到位,从而减少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广泛发动群众
窨井盖丢失,不少人看到也没有及时给相关单位反映。造成伤害后,当事人才被动与相关单位联系。
“月初的时候,我下夜班回家,看到有两个人蹲在窨井旁,手里还拿着撬棍等工具,我当时还认为是维修工人在夜间施工呢。”在鲁西化工上班的乔女士说,第二天她却发现鲁化路上的两个井盖没有了,“当时要知道是有人在盗窃井盖,我会报警的。”
“井盖管理就要广泛发动群众,不但要对井盖共同看管,还要对违法收购井盖的回收站进行共同监督。”陈义华说,但群众没有看管井盖的义务,窨井所属单位应该对积极保护井盖的市民进行奖励,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。
市民参与的积极性高了,偷盗、收购井盖的行为肯定会得到遏制,也能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,井盖所属单位还能避免频繁更换井盖带来的高额开支。
而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岩则认为,井盖的管理,除了加大对不法分子的严惩力度外,还应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,国外有的地方,把窨井盖和地面取平,上面铺上一层沥青,既美观又保证了路面的平坦。最重要的是,除了相关单位知道井盖的具体位置外,不法分子根本无从知晓,从而保证了井盖的安全。